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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军民融合物资储备

来源:中国军网    发布时间:2017-05-05

现代战争高消耗,使得军事战略物资储备变得十分重要。创新推动军民融合物资储备,对于提升我国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实力和战略威慑能力,促进军队与地方储备物资的良性循环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创新军民融合物资储备方式

随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投入的不断加大,军地物资储备品种、数量以及布局都有了历史性突破,应革新传统的军地物资单一储备方式。首先,军队依托地方企业开展物资代储。军队应拓展依托企业代储方式,安排生产周期较长、需定期维护,装备技术状态稳定、部队大量配备使用,有一定军民通用性、保障任务先期动用较多的物资器材,由企业负责储存和轮换更新。其次,军队与企业签订合同储备。安排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技术发展快、更新周期短,非作战急需的物资器材,由企业预储关键原材料,需要时按军队指令转为实物。再次,军队开展“虚拟”储备。探索适应市场机制的技术储备、产能储备、信息储备以及经费储备等储备形式,平时多研制少产销,将物资动员生产技术的积累转换为资源信息等“虚拟”储备。最后,军队为地方政府储备物资。充分利用军队仓储资源的通用性,建立救灾维稳物资和重要领域物资军民联储,有效保障地方政府急需,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创新军民融合物资储备机制

机制建设是深化军民融合物资储备的关键,提高军地双方储备融合的军事与经济效益,应创新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融合机制。一是会商协调机制。军地双方每季度应召集物资储备管理、财务、采购等部门进行一次集中研讨,对事关物资储备的重大议题,定期组织专题会商,筹划安排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价格、税收、信贷和国防采购等手段,实现军地双方在军民融合物资储备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和利益追求最大化的均衡,有效激发多元储备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应严格贯彻落实军民融合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三是演练验证机制。军队采购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督导企业建立应急生产和紧急配送方案,明确应急情况下原材料筹措、人员定位、运输手段和时限要求,结合部队平时保障及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保障任务,实际展开应急生产和紧急调运的拉动演练,检验企业应急保障的执行能力。四是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中央军委和国家部委统管、军队储备管理部门分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监管、军队采购机构直管的管理模式,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形成一套军地储备、供应和保障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保证军队、政府、企业从原材料筹措、应急生产、质量验收、装载运输、接收入库等环节的整体联动和有效衔接。

完善军民融合物资储备配套建设

配套建设是保证军民融合物资储备常态化运行的重要基础。其一,构建军地联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导航定位等信息技术,规范军地通用物资编码及信息标准,满足军地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的流转需要,保证地方企业能够适时掌握联储物资需求信息,实现军队和地方政府对物资储备的可视化管理和供需有效对接。其二,完善军地风险防控体系。借鉴金融业风险防控做法,建立完善由军队、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担保存货管理企业构成的市场风险防控体系。由军队、政府职能部门与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签订监管监控服务合同,并适情签订保密协议,对承担军地联储任务单位或企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监管监控,及时防控各种风险,防患于未然。其三,严密组织军地联合评估。建立军民融合物资储备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军地联合储备体系的建设水平,检验验证军地物资储备的运行效益,充分发挥科学评估在军地联合物资储备规划计划与实施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军民融合物资储备体系的不断完善。(黄剑炜 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