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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的通知

来源: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1

 科工安[2015]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为遏制科研试验伤亡事故高发势头,规范和加强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工作,国防科工局组织编制了《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以下简称《九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做好宣贯,准确理解把握《九条规定》的内涵。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武器装备高密度试验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迅速组织开展《九条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确保相关领导干部、科研骨干和操作人员熟悉掌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完善制度,着力健全科研试验安全责任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分析科研试验的类型和特点,对照《九条规定》,制修订现有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查遗补漏,填平补齐,强化预防,明确职责分工和安全目标考核要求,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科研试验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生科研试验伤亡事故的,要将《九条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事故原因及性质调查认定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国防科工局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冶的原则,逐层逐级落实试验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必须编制试验大纲和安全保障方案并组织评审,分析预判可能发生的事故,合理确定试验场地或航线路线。


  三、必须规范指挥流程和口令,明确工作接口,服从统一指挥。


  四、必须确认备试产品、试验安全条件和试验设备安全状态,做好人员隔离防护。


  五、必须辨识试验区域内的各类危险源(点)和危险作业场所,严格现场定员定量定置管理。


  六、必须辨识试验各阶段的危险作业,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特种设备操作须持证上岗。


  七、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保持现场整洁和通道畅通。


  八、必须对参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试验纪律。


  九、必须及时清理试验现场,消除安全隐患,有序撤收设备和撤离人员。